报名办法
1.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
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小学语文、幼儿教育二门学科分设A、B组,报考者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选择填报“A组”或“B组”即可。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原代课教师”(指1998年延平区辞退代课教师)在填报岗位报考信息表过程中,要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原代课教师”,在报名前需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所在代课学校代课证明以及1998年10月领取代课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或其他佐证材料于3月16日前到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按上述要求上网报名。
2.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开考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3.加分手续办理: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办理时间:5月11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办理办法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布)。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加分。
经初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ypzf.gov.cn/)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开考条件
1.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2.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划定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共同研究划定,并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布。